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62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10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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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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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622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92号
资程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区蓄水保水工程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长江‘四口’引流工程”的建议。洞庭湖区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已纳入《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国家规划,工程前期工作目前正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牵头组织湖南、湖北两省全力推进,已完成可研报告初稿编制,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是建设引水补水工程,改造现有的虎渡河南闸、华容河调弦闸,枯水期可扩大从长江的引流。实施大通湖、沱江补水配套工程,通过清淤疏浚等措施增强大通湖、沱江蓄水灌溉能力。二是建设支汊水资源利用工程,建设鲇鱼须河、陈家岭河及藕池西支3个平原水库,汛末关闸蓄水,满足枯水期两岸堤垸水资源综合利用需求。三是疏浚四口主干河道,维持常年通流,提供区域所需供水、灌溉水源。四是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恢复垸内水网与外河的水力连通关系。五是新建松滋口闸,可错峰调度松、澧洪水,减轻松澧地区洪水遭遇风险。下一步,我厅将加强同国家相关部委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完成工程可研报告审查,尽快开工建设。
二、关于“实施洞庭湖生态疏浚工程”的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牵头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省直部门按照“系统谋划、总体设计、整体推进、分步分区实施”的基本原则推进四口水系、四水尾闾、洞庭湖湖盆及内湖水系生态修复(生态疏浚)前期工作,系统复苏洞庭湖生态环境。目前正推进黑泥洲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前期审批,计划2023年启动建设。
三、关于“实施垸内湖泊哑河增蓄扩容工程”的建议。一是部分垸内湖泊、渠道、哑河增蓄扩容已纳入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范围。拟将四口水系地区划分为安保片、安化片、安澧片、安造~安昌片等12片区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开展内湖、哑河、渠道清淤整治,恢复垸内外水力联系。长江委目前正组织湘鄂两省联合推进工程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完成工程可研报告审查,力争尽快开工建设。二是部分垸内湖泊、渠道增蓄扩容已纳入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范围。拟对烂泥湖等内湖及水系清淤疏浚,已启动工程前期工作。三是开展山塘、渠系清淤扩容。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2023年洞庭湖区计划清淤整治山塘6541处,畅通中梗阻渠道532公里,有效提升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四、关于“强化水利工程管护”的建议。近年来,我厅持续加强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等法规标准,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实施方案》,健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指导工程管理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同时,通过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等方式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管护资金投入力度,2022年共安排洞庭湖区相关市县约6.8亿元用于开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及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完善等工作,2023年已安排约4.35亿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洞庭湖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指导地方拓宽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的筹资渠道,落实相关法规制度,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水利工程发挥效益。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