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69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10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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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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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699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89

邓旭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法加强对农村供水设施管理与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商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推动农村供水设施管理与保护立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是一项安民心、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农村供水设施点多面广,用户分散,管线过长,运行成本大,存在维修管护不到位、人为损坏导致的供水可靠性差、管网漏损率高等问题。国家层面已在研究起草《农村供水条例》,先后于2020年、2021年分别两次征求我省意见。目前,我厅正在积极推动《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专门增加农村供水设施管理与保护有关的条款,争取早日出台。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理机制。我省共有各类农村供水工程29922处,其中城市管网延伸工程202处、千吨万人工程973处、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共28747处,建成了基本覆盖全省农村人口的农村供水体系,但仍存在季节性缺水、水质风险较大、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是新时代我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厅正积极研究制定《湖南省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快进度,争取今年报省政府出台该《办法》。

三是继续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投入力度。中央财政从2020年开始设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有效调动了各地强化农村供水管护的积极性。我省各级水利部门通过向上争取、多方筹措,截至2022年全省已累计投入各类维修养护资金5.85亿元,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10924处。今年,我省继续保持维修养护资金持续增长趋势,已下达中央维修养护资金2.02亿元,已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2460处。后续我厅将在指导督促各地用好维修养护资金的同时,积极向省政府进行汇报,争取加大省级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投入。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3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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