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04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3-10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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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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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104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24

交通运输厅

刘世奇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湘资澧航道联通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1860年、1870年形成长江四口向洞庭湖分流分沙格局以来,洞庭湖淤积萎缩,带来洞庭湖调蓄能力减弱、生态功能呈退化趋势、湖区枯期饮水用水难以保障、航道通航条件恶化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南洞庭湖洲滩林立、碍航浅滩多,汛期洪水行洪不畅,基本无法通航。实施湘资澧航道联通工程及南洞庭湖洪道整治工程,可缩短沅水、澧水至城陵矶的航道里程,综合发挥洞庭湖湖泊调蓄及水运通道作用,有利于助推湘阴县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洞庭湖保护和治理工作,2018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考察并殷殷嘱托“守护好一江碧水”,2021年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洞庭湖鄱阳湖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切实贯彻落实,向国务院报送“系统推进洞庭湖保护与治理”请示事项,2021年、2022年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洞庭湖系统治理工作,明确“加固、扩容、疏浚、拦蓄”综合治理方案和持续构筑洞庭湖生态屏障、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的目标任务。我厅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抓紧抓实防洪减灾能力提升、供水补水民生保障和生态综合治理,谋划推动洞庭湖保护治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协同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直部门单位,按照“系统谋划、总体设计、整体推进、分步分区实施”的基本原则推进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前期论证,拟统揽洞庭湖湖盆、四口水系、四水尾闾、内湖水系“四域”综合治理,实现防洪、生态、补水、航运综合效益。在论证过程中,充分衔接《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研究南洞庭湖洪道、航道整治的可行性,提出了南洞庭湖实竹岭降洲等工程措施。代表所提的南洞庭湖航道及行洪通道建设工程须立足洞庭湖防洪安全大局统筹谋划实施。二是正深化论证城陵矶综合枢纽工程,拟在建成后调控洞庭湖枯水期水位,增加航道水深,助推高等级航道建设。

下阶段,我厅将加强部门协同,立足“一江一湖四水”整体推进洞庭湖保护治理,加快洞庭湖生态修复、城陵矶综合枢纽等重大工程前期论证,发挥重大水利工程综合效益,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助推洞庭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水利厅     

2023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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