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0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3-1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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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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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00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3〕15号
省交通运输厅:
常德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水运航道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受泥沙淤积及江湖关系演变影响,洞庭湖区枯水期水深不足,碍航浅滩多,高等级航道不长,制约水运事业发展,有必要提升水运航道规划等级并整治航道,畅通洞庭湖区内外循环、汇集经济发展动能,助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当前我厅正协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全力推进洞庭湖生态修复(疏浚)工程前期论证,拟统揽洞庭湖湖盆、四口水系、四水尾闾、内湖水系“四域”,综合治理、系统保护、源头修复,实现防洪、生态、补水、航运综合效益。按照“系统谋划、总体设计、整体推进、分步分区实施”的基本原则,已完成总体工程“1+9”的方案论证报告体系,全面完成水下地形测量,开展17个专题研究,提出了可研报告初稿,规划疏浚河道航道1141公里、湖泊930平方公里。同时全力争取2023年启动南洞庭湖黑泥洲生态修复(疏浚)试点工程建设,在试点实践中探求解决湖泊调蓄能力减弱、洲滩旱化、湿地功能退化、水生生物生存空间缩窄问题的有效路径,以示范试点带动总体工程推进。
我厅在洞庭湖生态修复(疏浚)工程论证过程中,充分衔接《湖南省“一江一湖四水”水运发展规划》,统筹河道、洪道、航道、鱼道“四道”功能,纳入澧水洪道、四口水系碍洪碍航浅滩、边滩整治,兼顾防洪、航运等综合功能,可为津市至茅草街航道等级提升、通航条件改善创造条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与你厅密切配合,结合洞庭湖生态修复(疏浚)工程方案论证考虑通航水深要求,进一步研究通过疏浚提升津市至茅草街航道为2000吨级航道的可行性,实现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
湖南省水利厅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