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8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2-0401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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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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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8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2〕32号
省财政厅:
盘晓红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毛俊水库工程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函复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毛俊水库批复概算总投资28.927亿元,政府资本金26.409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4.187亿元,地方投资12.2225亿元由我省解决。2020年2月23日,省政府批准确认了毛俊水库地方资金筹措方案,省级资金安排54924万元,耕地指标收益抵扣33324万元,县级资金负责33977万元,截至2021年省级资金已到位 43940万元。
代表建议“省财政按照地方配套资金筹集比例,将省级配套资金3.986亿元足额拨付到位,待毛俊水库工程新增耕地开垦完成后再对耕地增值收入进行结算”。毛俊水库地方资金筹措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其中蓝山县耕地增值收益9904万元,县级资金28742万元,合计38646万元。2016年蓝山县通过从农发行贷款40000万元已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的来源。
代表建议“省财政结合毛俊水库工程建设实际,充分考虑我县县级财政配套困难的实际情况,在概算调整中给予毛俊水库工程更大比例的项目资金支持”。毛俊水库工程调概工作正在进行,今年3月已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目前正在对概算调整报告及相关工作进行补充完善。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厅将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争取今年内完成这项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