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3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549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1-12-3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32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1〕132号
龙秋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推进茶陵县大垅水库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032号)收悉。我厅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茶陵县大垅水库规划为湘江一级支流洣水流域的重要工程,项目具有灌溉、防洪、农村供水和生态补水等综合效益,对提升茶陵县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有积极意义。
二、我厅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大垅水库项目,已将该项目纳入了《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经积极申报、争取,水利部已将该项目纳入《湘江流域综合规划》和《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该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已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完成了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细则、水资源论证报告等专题要件审批。待《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实施后,省发展改革委将依法依规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厅也将积极组织开展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征地移民、水土保持、环评等前期工作。
四、目前,国家和省级对中型水库建设暂无投资政策,项目建设投资只能由地方筹措,建议茶陵县多方筹措建设资金。若今后国家出台支持该类项目建设投资政策,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落实省级配套资金。
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