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3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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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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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32号建议的答复

A1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1132

龙秋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推进茶陵县大垅水库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6032号)收悉。我厅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茶陵县大垅水库规划为湘江一级支流洣水流域的重要工程,项目具有灌溉、防洪、农村供水生态补水等综合效益,对提升茶陵县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有积极意义。

二、我厅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大垅水库项目,已将该项目纳入了《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经积极申报、争取,水利部已将该项目入《湘江流域综合规划》和《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该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已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完成了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细则、水资源论证报告等专题要件审批。待《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实施后,省发展改革委将依法依规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厅也将积极组织开展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征地移民、水土保持、环评等前期工作。

四、目前,国家和省级对中型水库建设暂无投资政策,项目建设投资只能由地方筹措,建议茶陵县多方筹措建设资金若今后国家出台支持该类项目建设投资政策,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落实省级配套资金。

感谢你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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