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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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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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3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1〕47号
龚雄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资水新化段流域治理的建议》(第021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书面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行洪断面、恢复航道、提高河道服务能力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资水流域治理,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单位结合国家和我省有关专项规划,将资水新化段纳入四水治理范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在省水利厅于2013年组织编制和审定的四水可研规划中,资水新化段有15个保护圈(岸坡)纳入了治理范围,总投资2.336亿元,总治理长度30.373公里。据统计,2012~2020年,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通过四水治理投资计划共安排资水新化段治理资金1.586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794亿元,省级资金0.4068亿元。
今年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省水利厅将通过四水可研规划资金安排,继续对新化县予以重点支持。下一步,省水利将督促新化县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满足计划安排条件,争取项目资金早日下达。
二、关于建设生态河坝
资水新化段建设生态河坝工程可以考虑新建拦河水闸工程,目前,省水利厅尚未收到新化县水利局报送的相关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省水利厅将主动对接地方,积极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三、关于建设资江生态廊道、截污去污工程
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新化县林业生态修复,“十三五”期间通过省级生态廊道建设等项目投入资金18115.73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新化县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状况。下一步,省林业局将继续在《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3年)》范围内安排生态廊道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资水新化段流域治理。
省生态环境厅以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资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以来先后支持新化县14965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支持资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指导娄底市按照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要求申报国家项目库,积极配合省发改、财政、林业等相关部门做好调研,将资江流域治理纳入省级重点项目。
四、关于柘溪电站上游新化段生态水位
柘溪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航运等效益的水电站工程,电站由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柘溪水力发电厂负责运营。2021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用水保障,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下泄流量不符合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由此可知,生态用水主要是指对下游用水的补偿。为充分保障上游新化段必要的生态环境用水,省水利厅将积极协调柘溪电站管理单位科学合理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尽最大可能考虑上游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五、关于半山、杨洪岩水库扩容、“引渠入孟”工程
新化县半山水库扩容等工程已纳入我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省水利厅将督促新化县水利局进一步论证项目可行性。条件成熟且符合当前政策的工程,省水利厅将积极组织推动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等工作。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