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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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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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B2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1〕43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戴诗平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支持炎陵县县城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实施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重要工程举措。炎陵县城现有北门垅和湘山水厂2座,自来水厂水源单一,供水能力有待提高。从晏公潭山溪引水至北门垅水厂上游侧山塘作为备用水源,缓解炎陵县生产生活用水压力,进一步提升炎陵县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有一定可行性。
据了解,2020年1月2日,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审〔2020〕1号文件批复了炎陵县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4050.3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银行贷款和自筹。同日,炎陵县自然资源局以炎自然资选字〔2020〕1号文出具了的选址预审意见。前期工作有一定基础。
下阶段,我厅将积极支持炎陵县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在取水许可、涉河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