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508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1-12-29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1〕41号
欧德文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江湖生态补偿机制落地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分别解缴中央和地方国库”,《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明确:“水资源费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取消专款专用的规定,实行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目前来看,将征收的水资源费用于补充东江湖生态补偿基金与水资源费现行管理政策不符。
东江水库是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目前东江引水一期工程已于2018年顺利通水,郴州市正大力推进郴资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以东江水库为水源,逐步实现向郴州市、资兴市、桂阳县及周边村镇供水。为确保东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议当地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把水权交易作为生态补偿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水资源资产价值作用,真正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以上意见供你厅正式回复时参考。
湖南省水利厅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