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7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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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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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77号建议的答复

A1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114


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支持解决乡村小河流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河道肩负着灌溉供水、防洪排涝等任务,同时也是农村生活污水及农田排水承载主体,是农村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中小河流确实存在河道淤积、水流不畅、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河道水体被污染、生态功能退化,加快农村河道整治十分必要。

二、多年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河道治理工作,启动实施了一大批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但由于国家投资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农村河道未纳入治理范围。为助推乡村振兴,加快解决农村河道问题,我厅已将农村中小河流治理纳入全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根据财政部、水利部统一部署,2020年我省启动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工作,主要针对流域面积3000km2以下河流,以流域区域为单元开展农村水系生态治理,打造河畅、水净、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新环境。该项目尚处于试点阶段,后期有望全面实施。

三、我省正在推进河湖长制,已明确河长35714人,其中村级河长24987人,完成省、市、县级河湖长负责的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完成规模以上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建立河长制信息系统,推进五级河长办协同办公、河(湖)长巡河巡湖电子打卡等,农村河道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群众保护河道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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