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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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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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1号建议的答复
A1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113号
成湘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中、小河道,建设秀美乡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河道肩负着灌溉供水、防洪排涝等任务,同时也是农村生活污水及农田排水承载主体,是农村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中小河流确实存在河道淤积、水流不畅、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河道水体被污染、生态功能退化,加快农村河道整治十分必要。
二、多年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河道治理工作,启动实施了一大批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但由于国家投资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农村河道未纳入治理范围。为助推乡村振兴,加快解决农村河道问题,我厅已将农村中小河流治理纳入全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同时根据财政部、水利部统一部署,2020年我省启动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工作,主要针对流域面积3000km2以下河流,以流域区域为单元开展农村水系生态治理,打造河畅、水净、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新环境。该项目尚处于试点阶段,后期有望全面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