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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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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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号建议的答复
B2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106号
谭艳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仁县对“7.7”洪灾造成严重损毁的水利设施进行修复的建议》收悉。我厅十分重视,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启动安仁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并对安仁县“7.7”洪灾水毁严重的水利设施修复进行支持的建议。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安仁县已建成设计灌溉面积大于5万亩小于30万亩的重点中型灌区3处,设计灌溉面积大于1万亩小于5万亩的一般中型灌区3处。国家从1998年开始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预计2020年可基本完成,其中包括安仁县3处重点中型灌区,通过项目实施,灌区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为了进一步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进程,2020年4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87号),我厅将积极与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衔接,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中型灌区建设的力度,同时督促相关灌区管理单位尽快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争取“十四五”投资打好基础。
针对2019年洪灾水毁水利工程问题,2019年9月,省财政安排了260万元,用于支持安仁县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灌区维修养护,其中专项水利救灾资金200万元、灌区维修养护补助资金6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当中。
二、关于制定并完善农业水价收费政策和机制的建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促进灌区良性运行的有力抓手,纳入了国家部委考核,各级政府都很重视,该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我厅狠抓落实,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逐渐由试点转向整体铺开。一是全面加强了省级改革顶层设计。省发改委等四部门正式出台《湖南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湖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湘发改价商〔2018〕1060号)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强全省改革的指导和考核工作。二是梳理了改革台账。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湘农发〔2019〕82号),将全省改革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和灌区,并要求各市州在原台账基础上,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进行梳理修订,确定我省改革范围总面积。三是大力推进灌区水价核定。我厅2019年5月下发《关于做好大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算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184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核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23处大型灌区和161处重点中型灌区都已完成水价初步核定。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湖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对各市州改革工作采用“一月一调度,半年一总结”的方式进行实时督办,完成了2018年22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的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以考核促改革,以效益定成效。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落地生效。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