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3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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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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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32号建议的答复
C2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79号
朱承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标准并延长扶持期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国务院根据电力部门上网销售电量,通过电价加价方式进行提取的,由中央财政统一筹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规定,现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标准,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该政策自实施以来,有效改善了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移民脱贫致富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该政策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在国务院未出台新的政策前,我省无权单独出台提高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补助标准的政策。目前,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情况,预期在现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国务院暂时不会出台提高扶持标准和延长扶持期限的相关政策。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相关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006〕17号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精神,在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每人每年600元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从其他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库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移民避险解困、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在“十三五”期间,我省已安排资兴市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19383.3万元、600元以外项目资金1225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专项资金1586万元、重点移民村建设专项资金4110万元、其他专项资金548万元,总计37881.3万元。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用电量的增加,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也在逐年增长。移民后期扶持直补标准虽未调整,但国家对移民项目扶持的力度在逐年加大,移民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力度,并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我省移民群众的诉求和移民后扶工作面临的矛盾困难,进一步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力度。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