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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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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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4号建议的答复
B2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78号
秦秋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砂石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省林业局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砂石资源开发与利用社会十分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厅积极推进河道采砂相关工作。2019年来,我厅坚持疏堵结合,推动新一轮采砂规划出台,开展疏浚砂石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各地有序加大河道砂石供给。一是出台新一轮河道采砂规划。2019年8月,提请省政府出台2019~2022年省管河道采砂规划,规划年均采量约6000万吨;4次印发通知督促地方出台新一轮市县管河道采砂规划,已出台及正在规划中的市县管河道采砂规划年均采量约4000万吨。二是下达河道采砂计划。2019年4月以来,我厅已分批次下达1.4亿吨河道采砂计划,多次督导地方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河道砂石开采。三是开展疏浚砂石综合利用试点。经我厅积极协调,长江水利委员会同意长江干流湖南段2020年开展疏浚砂石综合利用77万方。
您提出的南县淞澧洪道再西洲段位于南洲国家湿地公园、湖南生态保护红线及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内。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挖沙、采矿”、《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湘政发﹝2018﹞33号)第七条“下列河道范围为禁采区:(一)生态保护红线……”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要求,该河段目前无法进行河道采砂。
近期,国家启动了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南县正按照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我厅将积极支持。同时,我厅将指导推动各地抓紧完成新一轮市县管河道采砂规划,加大河道砂石供给,切实维护河道采砂秩序,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