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2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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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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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23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56号
盘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河道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河道承担着行洪排涝、灌溉供水、污水排放等多种任务,也是农村水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当前,农村河道存在河床淤积、水质污染等突出问题,河道治理工程存在规划、设计与乡村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因此,加强河道治理与管护确有必要。近年来,省水利厅在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协调与保护,强化了生态措施的运用,越来越多地采用雷诺护坡、联锁式生态砖等生态护坡护岸形式,既提升了河流的防洪能力,又美化了河道两岸环境。同时,为促进全省河道管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河道保洁总体目标。我省自2014年分步建成河道保洁监控系统,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20个大江大河坝前保洁监控站点,实时监测坝前河面垃圾清理情况,对于监控发现的坝前垃圾问题,监控系统可自动判断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送提示信息,要求进行清理,确保水面干净整洁。同时河道保洁已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监管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下阶段,我厅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规划、治理中小河流,同时督促各地逐步完善“河道保洁工程”体系,优化前端站点维护,公示站点责任人铭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在现场办理建议的过程中,我厅了解到永州市宁远县一些农村河道存在河床淤积、岸坡存在崩岸等具体问题,我厅将督促永州市水利局、宁远县水利局加快相关农村河道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将符合条件的河道治理项目纳入“十四五”水利规划中,省水利厅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