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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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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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52


陈火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河道清淤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水系发达,现有5公里以上河流534110万余公里,全省农村河道清淤需求大。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09年启动中小河流治理(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2016年将其纳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2019年将其纳入国家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20092018年实施了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建设,结合这些项目实施对部分农村河道开展了清淤整治,为乡村发展提供了水安全支撑保障,取得较好成效。

您所提及的永兴县黄泥江流域面积56平方公里,是农村河道范畴,目前无专项资金投入途径。依据《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1743号),小型农田水利、农村河道整治等项目建设及维修养护属于市县事权,除中央投入以外的支出,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水利部门组织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调整归并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实施。建议黄泥江等农村河道清淤整治采取以下方式争取投入支持

一是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建农田截土固沙工程、防控农田污染等途径改善河道淤积情况。2018年黄泥江流域的柏林镇枫坪村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黄泥江流域的其他乡镇(村组),省农业农村部门将指导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分年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予以支持。

二是结合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统筹实施。对黄泥江等渍涝问题突出的农村河道,县水利部门在编制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时,统筹兼顾,争取纳入规划结合实施。

三是关注和积极申报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今年水利部、财政部遴选了少量县市区以县域为单元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打造一批县域综合治水样板。申报程序为县级申报、省级竞争立项、中央审核确定,建设资金以县为主筹措,中央及省级财政适当支持,首批试点为2020年至2021年,将根据试点成效开展相关后续工作。建议永兴县关注该项试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申报。我厅将继续向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争取,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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