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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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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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00号建议的答复

A3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2050

徐志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衡东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水利资金投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将水利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列为今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省水利厅、财政厅重视和支持衡东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共安排中央和省级水利建设资金371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2530万元,有效改善了衡东县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我厅将继续加大对衡东县水利建设投入支持力度。在防洪保护圈建设方面,已将衡东县8段湘江堤防、5水堤防纳入四水治理规划治理范围,总投资28128万元,鉴于衡东县堤防现状及需求,我厅将结合四水治理资金安排,大力支持衡东县堤防建设,督促衡东县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在资金下达后及早开工,加快进度,确保投资效益;在中型灌区建设方面,去年水利部启动了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成了衡东县甘溪灌区等45处项目建设。目前全省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规划,我厅将积极指导衡东县认真谋划灌区建设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中型水闸建设方面,水利部已暂停实施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我厅将积极向水利部进行呼吁,尽快重启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二、关于维修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1743号),省本级管理或跨市县的大型水利工程维护是省级事权,支出责任或部分支出责任由省财政承担;其他工程日常维修养护是市县事权,支出由市县财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加大了对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的支持力度,安排了3.8亿元用于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奖补,并新增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养护补助资金,衡东县纳入了补助范围。考虑到我省各市县财力实际情况,我们将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的奖补力度,加快制定出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加强基层水利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促进水利基础设施能够良性运行,发挥效益

下一步,省级将继续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推动出台新的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进一步优化省级奖补方式,推进市县水利设施建设顺利发展。中型水闸、中型灌区、防洪堤等项目建设和维修养护,既涉及省市县共同事权,也涉及市县事权,需分级承担支出责任。县市区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积极履行本级支出责任,想办法用足用活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来,共同促进农村水利发展。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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