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3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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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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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19101

龙建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戈尔潭水库下游河道实施生态及防灾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戈尔潭水库下游河道沿岸的生态及修复工作进行评估的建议

受水库蓄水影响,戈尔潭水库下游河道存在断流现象,造成小鱼种和水生植物消失等生态失衡问题。因此,对戈尔潭水库下游河道沿岸的生态及修复工作进行评估确有必要。根据职能分工,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工作的归口环保部门,请及时与环保部门衔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评估工作。

二、关于对戈尔潭水库下游28.9公里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及治理立项的建议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河道整治工作,2011年,在国家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编制时,已将桃源县防洪治理纳入该规划。2017年,按照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我省实施项目清单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其中麻溪桃源县一期治理工程在项目清单内,根据批复的《麻溪桃源县一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拟治理河道9.15公里,工程总投资2456万元,治理范围为桃源县双溪口镇区周围区内,治理内容为堤防加固、河道疏浚、穿堤建筑物改造、新建下堤路和码头等便民设施等。截至目前,该项目已下达中央资金878万元,剩余中央资金预计将在2020年下达到位。对于暂未纳入本次治理范围内的河道,确有治理必要的,请桃源县根据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在今后按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和项目申报工作,省水利厅将按照国家政策予以支持。

对于河道生态修复立项工作,根据部门分工,建议您与环保部门对接。

三、关于对完善蓄水保水机制建议的回复

戈尔潭水库是桃源县直接管理的中型水库,根据水库防汛抗旱调度权限,该水库的调度权属归桃源县水利局。省水利厅已要求桃源县水利局对该水库的调度方案进行优化,请及时与桃源县水利局联系。若需要技术指导,桃源县可在完成优化调度规程编制后,报请常德市水利局或省水利厅加以指导。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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