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79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3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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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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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79号建议的答复
C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19〕96号
廖双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澧水河分支澹水河上游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河道治理工作,2017年,按照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我省实施项目清单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其中澧县澹水下游河澧澹乡河段治理工程、澹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个项目纳入了治理范围,治理长度31.2公里,总投资9668万元。由于我省河流众多,要治理的河段长,国家和我省在编制治理规划时往往需要根据轻重缓急原则来确定治理项目。对于未纳入本次实施方案中的澹水河上游河段,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3号)关于中小河流治理、沟渠疏浚、农村河道整治等项目建设及维修养护属于市县事权的规定,在目前的条件下,若河道急需治理,只能由澧县自筹资金解决。为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省水利厅已要求澧县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初步治理方案,目前澧县水利局已将初步治理方案上报,省水利厅将结合2018年底编制的“湖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方案”,积极争取将该河道治理纳入该方案。此外,今年各地即将启动“十四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请您也督促澧县水利局加快澹水河未治理河道的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十四五”规划,省水利厅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支持。
关于机耕道、机耕桥的建设,根据职能分工,该项工作归口农业农村部门主管,建议您与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衔接。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