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8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3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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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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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87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19〕78号
徐荩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投资力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实事全力推进。省政府批复了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的项目建设思路。为推进“三化”项目建设,省财政、发改、水利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财政奖补暂行办法》,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进行奖补,标准为贫困人口补助500元/人、非贫困人口补助120元/人。近三年来,全省投入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30.38亿元,其中国省资金32.67亿元。2019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目前中央投资6.28亿元资金计划已分解下达,省级投资已初步落实7亿元。
二、关于安排维护资金
今明两年,我厅将严格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实际,切实压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督促各地建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目前,中央已启动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政策,下一步将争取安排省级维修养护资金,同时要求市县落实维修养护资金。
感谢您对农村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