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19-02898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9-11-25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1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B类
同意公开
湘水提〔2019〕6号
省农业农村厅:
蒋丽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关于加大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3号),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属于地方事权,国省投资主要是补助性质。我厅将在今年实行水库名录管理,未经注册的蓄水工程将不再作为水库管理。各地要按规定定期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及时掌握水库安全状况,对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我厅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开展除险加固。根据2018年国家和我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相关专项资金整合政策,建议各地将山塘整治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争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二、关于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管、养”支持。我厅将认真执行省政府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定,对贫困县和对边远少数民族县,在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在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由于部分面上水利项目资金在省级层面是“先切块、再分配”到县级财政的,有关乡镇要加强与县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
三、关于水利项目实施要高标准规划设计。2018年我厅组织编制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设计图集》(包括总则、雨水集蓄、渠系、河道、河坝、泵站、山塘、高效节水灌溉等8册),统一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标准。我厅将督促指导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层水管单位和受益主体的技术指导。
四、关于加强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我省高度重视基层水利人才培养工作。2017年以来举办了乡镇水利站所长专业培训班5期,共培训基层水利人员600余人。2019年计划举办2期基层水管单位负责人示范培训班,主要包括日常所需的水利工程计量及工程测量、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工程资料整编、防汛抢险等基础水利业务知识。还将委托湖南水电职院大力推进水利人才“订单班”培养,提高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有关基层单位可通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报名参加培训。
湖南省水利厅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