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公开
湘水建〔2018〕015号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44号建议
的会办意见
省环境保护厅:
梅国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归水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统筹推进归水河流域污染治理确有必要。归水河是沿河两岸群众生产生活重要水源,近年来由于归水河流域污染较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改善下游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必要开展归水河流域污染治理。
二、依托河长制,高位推动归水河统筹治理。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确定县级河长、乡级河长、村级河长各一名,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和农村环境治理责任制。对园区外17家企业加工企业采取“一刀切”,关停并整合入园。加强矿山企业废渣管理,通过修建尾矿库等方式,确保青山硫铁矿、莲花石锰矿、司徒钨矿等3家矿山企业废渣零排放。严格要求工业园企业执行环保标准,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通过了省级区域环评,园区内现有5家企业均安装了废水预处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后集中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辖区非法采洗砂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组织专项行动,强制拆除非法采洗砂场所。同时,分河段确定河道“保洁员”,对河道卫生加强定期清理和日常监管。
三、目前未有相应水利投资渠道。目前国家和省级投资的河流治理项目主要有主要支流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治理范围为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重要河流,主要安排防洪工程。归水河流域面积不足200平方公里,流域治理项目未纳入相关水利规划。国家和省级水利投资尚未有相应渠道,难以落实资金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依托河长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黑臭水体等问题,重点部署、强化调度、严格问责,切实改善归水河流域水环境、水生态。
以上意见供你厅正式回复时参考。感谢你厅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