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湘水建复〔2018〕005号
对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225号建议
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扶贫办:
谭洪英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是以解决贫困县、贫困人口为重点稳步推进的,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国省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规划内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补助,补助标准为贫困人口500元/人、非贫困人口120元/人。
汝城县“十三五”规划巩固提升10.6万人饮水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5万人(含易地搬迁0.84万人),非贫困人口4.45万人。今年年初,我省已分解下达了2018年中央预算内资金5.3亿元,优先补助包括汝城县在内的16个2018年拟脱贫摘帽贫困县,提前将 “十三五”规划内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下达到位。2016年以来,共安排汝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国省资金3184万元,补助贫困人口5.31万人、非贫困人口4.45万人。
湖南省水利厅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