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湘水建复[2018]005号 A类)

  • 索引号:430S00019/2018-3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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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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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湘水建复[2018]005号 A类)

A  

同意公开

 

湘水建复2018005

对省人大十次会议第1225号建议

会办意见

 

湖南省扶贫办

谭洪英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是以解决贫困县、贫困人口为重点稳步推进的,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国省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规划内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补助,补助标准为贫困人口500/人、非贫困人口120/人。

汝城县“十三五”规划巩固提升10.6万人饮水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15万人(含易地搬迁0.84万人),非贫困人口4.45万人。今年年初,我省已分解下达了2018年中央预算内资金5.3亿元,优先补助包括汝城县在内的162018年拟脱贫摘帽贫困县,提前将 “十三五”规划内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下达到位。2016年以来,共安排汝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国省资金3184万元,补助贫困人口5.31万人、非贫困人口4.45万人。

 

 

 

                                      湖南省水利厅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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