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湘水建复〔2018〕010号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72号建议
的会办意见
省环境保护厅:
郑建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延伸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关于以河长制为抓手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的指示,扎实推进湘江流域河长制工作:
一是全面健全了责任体系,流域每个行政区域、每条河、每个河段均明确了河长,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明确各级河长16687人。同时流域内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设置了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二是全面出台了方案制度,流域8个市、70个县市区、935个乡镇(街道)均已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督察、考核、验收等配套制度全部出台。同时,健全了湘江保护公众参与机制,聘任了民间河长,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流域保护与治理。
三是切实强化了流域执法,在湘江流域上游永州、中游衡阳、下游长沙建立了三个流域保护联合执法基地,并争取财政执法能力建设奖补资金900万元。
四是创新了工作方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布省总河长令,带动各级河长巡河十几万人次,处置“僵尸船”600余艘,强力推进污染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整治,成为全国示范,通过实施河长制,有效促进流域协调联动、共治共防,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统筹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与湘江流域“一河一策”,突出五大重点区域整治、污水设施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水源涵养等重点,整合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延伸。
以上意见供你厅正式回复时参考。感谢你厅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