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湘水建复[2018]023号 B类)

  • 索引号:430S00019/2018-3008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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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湘水建复[2018]023号 B类)

B类  

同意公开

 

湘水建2018023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

的会办意见

 

省发改委:

王瑰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洞庭湖环境治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洞庭湖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近年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洞庭湖区生态环境治理的部署要求,突出防洪减灾安全保障与安全饮水民生保障,强化水环境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推动洞庭湖综合治理,洞庭湖区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得到加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持续推进防洪减灾工程建设。2008年以来,实施了以蓄洪垸堤防加固为重点的近期治理,对22个蓄洪垸1100公里堤防进行了加高加固,完成了三峡后续规划2处内湖水源工程与一批水利血防项目,基本完成42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经启动实施洞庭湖区重点地区排涝能力项目建设,推进涝区治理。二是全力组织实施湖区沟渠塘坝清淤。20162017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模式,安排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亿元,共完成了洞庭湖区4.36万公里沟渠清淤、2.44万口堰塘整治,有效修复了水网生态环境。三是加快推进水系连通。一是有序组织实施了澧县引澧济澹、沅江五湖联通等河湖连通工程。二是正在启动实施洞庭湖北部分片补水8个应急实施项目,争取年底全面实施,初步解决洞庭湖北部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

今后一个阶段,我厅将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洞庭湖水环境现状,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要求,狠抓落实,加开推进洞庭湖环境综合治理中涉及我厅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洞庭湖治理项目,加快钱粮湖等三大垸安全建设一期工程与分洪闸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洞庭湖区重点地区排涝能力项目建设。二是按照《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组织启动沟渠塘坝清淤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5.93万公里沟渠、10.91万口塘坝的总体任务,实现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快河湖连通项目实施步伐,以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工作重点,继续加快推进常德市汉寿县沧浪水系、安乡县孟家洲、湘阴县白水江-东湖-湘江、岳阳市城区等重点区域河湖连通项目建设,组织申报湖区河湖连通后续项目。

 

 

湖南省水利厅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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