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湘水建复〔2018〕071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8号建议的答复
张雪梅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洞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厅认为你们所反映的洞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问题客观存在,提出的相关建议也非常具有针对性。经过认真研究,现对建议中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湖区的二线堤防建设纳入国家建设投资范围”
我厅高度重视湖区的二线堤防建设,一直积极争取国家建设投资。一是已将湖区二线堤防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洞庭湖区综合规划》《湖南省内湖撇洪河治理规划》,做好项目储备,正在争取国家尽早审批组织实施。由于洞庭湖治理国家近期建设重点在蓄滞洪区建设等方面,目前暂无启动二线堤防建设的投资意向。二是已将部分湖区二线堤防纳入重要堤防加固工程,根据国家部委意见,正在加快推进洞庭湖区重要堤防应急工程前期工作,目前49亿元投资规模可研报告已完成编制,正在上报水利部,争取尽早立项实施。去年汛后我厅全力推进灾后薄弱环节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市县对沙田垸的撇洪河堤防等二线堤防险工险段进行除险加固建设,成效显著。
二、关于“将湖区主要蓄洪湖泊的清淤及堤防整治纳入中央投资范围”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湖区主要蓄洪湖泊的整治建设,已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内湖撇洪河治理规划》,做好项目储备,正在争取国家尽早审批组织实施。由于洞庭湖治理国家近期建设重点在蓄滞洪区建设等方面,目前暂无启动内湖撇洪河治理建设的投资意向。近年来加快重要内湖的治理,一是已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中央投资1.06亿元,组织实施了珊珀湖、马公湖等水源补偿工程。二是争取省级奖补3.14亿元,正在全力推进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应急实施项目,计划明年完成大通湖补水工程等8个项目,初步解决洞庭湖北部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三是争取中央投资5.2亿元,正在全面推进黄盖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争取黄盖湖防洪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关于“加快湖区排涝工程建设”
我厅高度重视湖区排涝工程建设,近年已争取国省投资16亿元,组织实施了大型排涝泵站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对约43.9万千瓦装机大中型泵站进行了更新改造,占湖区总装机的62.5%。目前,正在启动实施洞庭湖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40%,分18个涝区正在组织实施排涝泵站新建、改造及其撇洪沟及渠系整治、湖堤加固、涵闸整治等配套工程,可初步解决湖区排涝能力不足的问题。其中湘阴县项目总投资3.6亿元,可争取中央补助1.5亿元,2018年已下达中央补助3826万元,启动了新泉寺、范家坝泵站建设。
持续推进排涝渠系建设,2016年~2017年争取省财政资金8亿元对大中型沟渠清淤进行了省级奖补,组织湖区市县实施了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共完成4.36万公里沟渠清淤、2.44万口堰塘整治,有效修复了水网生态环境。现正组织实施沟渠塘坝清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稳步推动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全覆盖,着力解决包括湘阴县在内的湖区垸内沟渠淤塞、排灌不畅、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
我厅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向国家相关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汇报,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全面加快湖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湖区防洪治涝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撑湖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事业的关心。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