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湘水建复〔2018〕04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0号建议的答复
张万冬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陶家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征求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嘉禾县列入重点治理范围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十六湾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将其作为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重点任务,列入了《湖南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并作为“十三五”国家重点治理示范项目纳入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嘉禾县相关区域已纳入规划范围。
二、关于继续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陶家河流域嘉禾段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经积极汇报争取,目前已将陶家河流域治理纳入主要支流治理规划,初设批复61474万元,其中嘉禾县21296万元。2018年已安排嘉禾县中央资金7124万元,剩余资金拟于2019年安排到位。
三、关于将部分污染农田纳入治理规划的建议
2014年,农业部、财政部在我省长株潭地区实施了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目前我省正在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详查,待详查完成后将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修复治理工作。
下一步,省直有关部门重点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对接中央部委,指导地方政府尽快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报批、立项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在地质环境治理、河道治理等方面加强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同时,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夯实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基础,尽快摸清三十六湾地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有效管控重金属污染风险、实现土壤安全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统筹发改、财政、环保、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资源,加快推进河道治理、矿山复绿,重金属废渣整治等工作。同时,督促临武县政府切实担负起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三十六湾区域整治的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统筹整合、项目实施监管等工作,确保区域生态环境早日改善。
感谢你们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