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46号A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4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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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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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7〕046号A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46号建议的答复

  湘水提〔2017〕046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746号建议的答复

   

  陈建教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石门县山洪沟治理力度的建议》收悉后,我厅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属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一个子项。《湖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规划对全省108条重点山洪沟实施防洪治理。2013~2016年,水利部分年度下达我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其中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仅安排21条开展试点建设。我厅按照全省各项目县前期基础工作开展等情况,优选了21条重点山洪沟先期实施,石门县暂未纳入其中。

 

  2016年3月,国家防办要求我省复核上报2017~2020年拟安排治理的重点山洪沟名录。我厅认真研究并征求市县两级意见,共上报98条,平均每县1条,石门县南溪河纳入规划。2016年12月,水利部已完成《2017~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审查工作,目前已报财政部审核。下一步,待水利部全面启动2017~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我们将优先考虑对石门县南溪河实施防洪治理。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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