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40号B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56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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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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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7〕040号B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562号建议的答复

  湘水提〔2017〕040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562号建议的答复

 

  宣桔仁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浏阳河支流小溪河生态保护的几点建议》,由省水利厅主办,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分别以湘环建字〔2017〕19号、湘建建复〔2017〕22号提出会办意见。3月17日下午,省水利厅边洪忠副巡视员率有关同志在浏阳市水务局就建议与您进行了座谈。现综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小溪河是浏阳河流域的南源河流,其源头株树桥水库是全流域最大、调节性能最好的水库,集雨面积564平方公里,总库容2.78亿立米,是长沙城市的第二饮用水源,设计日供水规模95万吨,年供水能力3.47亿吨,目前日供水能力已经达到65万吨,被水利部列入第三批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株树桥水库水资源和小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05年12月,颁布出台《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水库集水区域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自然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划定核心保护区。近年来,我们在水库保护区内共设立了193块界碑,布设了10多个水质监测点,安装了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开展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建立株树桥水库水资源保护补偿、补助机制,对株树桥水库库区及小溪河流域进行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2013年以来,安排资金2000万元完成了5.2km小溪河小河段治理工程建设;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省“一号重点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在流域内开展了乡镇污水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对造纸、采选等重污染工业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启动了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了河流生态补偿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审批长沙株树桥水库引水工程取水许可时明确批复株树桥水库最小下泄流量2.1m3/s,小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全面改善。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河道治理、环境整治两项措施是实施小溪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两项重要措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资源,分期、分批、分区、分类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一、关于河道治理。我们已将小溪河浏阳市二期治理工程列入我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规划,拟治理河道长7.5km,初步规划投资2900万元。

 

  二、关于环境整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小溪河地区政策、资金支持。一是按照省环保厅组织制定的《长沙市浏阳河水体达标实施方案(2017~2019年)》,有效有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增蓄补水、工业污染源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实施。二是目前省环保厅正在组织建立水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议浏阳市政府按照环境绩效好、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的项目要求,做好小溪河流域项目筛选、上报工作。三是加大对小溪河流域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更多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引进社会资本,推进PPP模式,指导该地区申请政策性金融贷款。支持该地区积极参与开展省政府去年启动的农村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到2020年所有乡镇、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将该地区作为重点区域纳入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力争到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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