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29号B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31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78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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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湘水提〔2017〕029号B类)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315号建议的答复
湘水提〔2017〕29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315号建议的答复
陈静彬代表:
您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厅研究,并综合省发改委、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是水利大省,经过多年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我省水利工程基础薄弱,目前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您提出目前洞庭湖区水利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部分堤防防洪能力薄弱、排涝泵站现状不优、沟港渠道淤堵严重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代表性。加大水利投入力度,加快补齐水利短板,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十分迫切。
二、为加快全省水利建设、管理及改革,我厅印发《湖南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加强城市水利、注重生态水利,着力构建防洪网、供水网、灌溉网、生态网和信息网,规划总投资2030亿元。其中洞庭湖区是全省“十三五”水利发展和投入重点片区,将围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要求,积极引导江河关系新变化,加快推进防洪减灾工程、供水保障工程、河湖健康工程和现代水利管理体系建设,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水安全保障支撑体系。
三、为调动各级水利建设管理投入积极性,促进水利工作责、权、利相协调,省人民政府正研究制定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意见。将明确国家级蓄滞洪区分蓄洪工程、洞庭湖治理等项目建设为省级事权,中央及省财政将承担主要支出责任,市县投资配套压力将大幅减轻;洞庭湖沟渠疏浚、小型排涝泵站、城市防洪等项目建设维护为市县事权,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四、关于您提出的几个具体建议。一是加大环洞庭湖区水利建设扶持力度,针对洞庭湖区当前仍存在的水利薄弱环节,我省正在开展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北部水资源配置、重要堤防加固、河湖连通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已立项水利项目建设,我省组织编制了民主等5垸安全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经水利部审查,建设规模需重新论证,目前正在抓紧完善,将根据水利部要求重新上报。三是建立完善多元投融资机制。我省将水利投融资纳入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在重大水利工程、农村饮水等项目上开展了PPP模式试点。后段省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工作联动,加大财政预算,优化信贷环境,积极为“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加大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力度。积极扶持基层服务机构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调动基层部门及受益群众的建设积极性。进一步加快水利立法进程,加大水事执法力度,为全省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感谢你们对湖南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