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26号B类)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8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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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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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7〕026号B类)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8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湘水提〔2017〕026号

   

  

  

  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8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环保厅:

  

  汤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浏阳河生态修复示范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我厅河湖治理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浏阳河的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开展河道保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2014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并且专门出台了《湖南省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全省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总体保洁目标。长沙市建立了河道保洁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河道保洁办公室,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围绕“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的总体部署,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浏阳河作为长沙市的重点水域开展了河道保洁工作。

 

  两年多来,浏阳河河道保洁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各级河道保洁意识得到强化,组织领导得到加强,长效机制逐步建立。省水利厅分别在浏阳市高坪镇双江口、永安镇胜利大坝、长沙市东屯渡大桥及入湘江河口等4处设置了保洁监控,每天上午9点传送水面照片,进行人工审查,对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随着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河道保洁将纳入河长制工作机制内进行监督管理与考核。

 

  二是开展河湖岸线规划。根据国务院《2015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部署,水利部、交通部、国土资源部牵头组织编制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9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以水建管〔2016〕329号进行了批复,目前我厅已组织开展湘水等四水干流的岸线规划工作。为加强生态浏阳河保护工作,我厅将督促长沙市水务局、浏阳市水务局等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迅速开展浏阳河岸线规划总体规划工作,封滩育河,控制开发。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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