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15号B类)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5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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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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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7〕015号B类)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5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湘水提〔2017〕015号

   

  

  

  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5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邓泽佳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嘉禾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被列为湘江保护和治理五大重点区域。我厅作为三十六湾治理牵头指导部门,积极与郴州市政府对接,大力推进三十六湾综合整治:一是先后多次深入嘉禾、临武、桂阳三县进行实地调研,配合郴州市政府编制了《三十六湾陶家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控源治本、分步实施”的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思路。二是督促郴州市加强源头矿区矿业秩序整顿,完成了矿区矿权整合,规范了源头采矿秩序。三是督促郴州市加快在建项目实施,完成了通天庙、香花岭、塘官铺等源头治理工程,启动了两江口至浸槽河段重金属治理项目,有效减少了尾砂矿渣等重金属污染物对下游的污染。四是加强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编制了《舂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五是按照民生优先的原则,在解决嘉禾、临武、桂阳三县“十二五”规划内44.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争取资金6905万元,全面解决了三十六湾区域内13.8万新增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六是将陶家河流域治理工程纳入了我省主要支流重要河段治理规划,并积极与省发改委、财政厅衔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三十六湾陶家河流域污染治理牵头指导工作,积极配合郴州市政府做好区域环境整治,加强与省发改委、环保厅、国土厅、农业委、林业厅等省直部门的衔接,在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治理、河道治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森林植被恢复与保护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力争陶家河流域环境污染情况得到遏制,流域生态环境早日恢复。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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