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7〕014号B类)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3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019/2017-8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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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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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湘水提〔2017〕014号B类)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3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湘水提〔2017〕014号
对省人大第十二届七次会议
第133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发改委:
王林梦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嘉禾县陶家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被列为湘江保护和治理五大重点区域。我厅作为三十六湾治理牵头指导部门,积极与郴州市政府对接,大力推进三十六湾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先后多次深入嘉禾、临武、桂阳三县进行实地调研,配合郴州市政府编制了《三十六湾陶家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控源治本、分步实施”的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思路。二是督促郴州市加强源头矿区矿业秩序整顿,完成了矿区矿权整合,规范了源头采矿秩序。三是督促郴州市加快在建项目实施,完成了通天庙、香花岭、塘官铺等源头治理工程,启动了两江口至浸槽河段重金属治理项目,有效减少了尾砂矿渣等重金属污染物对下游的污染。四是加强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编制了《舂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五是按照民生优先的原则,在解决嘉禾、临武、桂阳三县“十二五”规划内44.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争取资金6905万元,全面解决了三十六湾区域内13.8万新增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六是将陶家河流域治理工程纳入了我省主要支流重要河段治理规划,并积极与省发改委、财政厅衔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下阶段,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矿区源头污染防控和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并在水利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湖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