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6〕108号 B类)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6-8017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6-10-12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湘水提〔2016〕108号 B类)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36号建议的答复
王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东郊乡横新撇洪渠列入省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的建议》已由有关部门转交我厅承办,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东郊乡横新撇洪渠治理对湘乡市东郊乡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东郊乡横新撇洪渠始建于1969年,全长6.2km,撇洪渠首起司冲水库溢洪道,尾至挂榜山闸口入涟水,承担了司冲、战古、横洲、横新等村的排涝和千余亩农田的灌溉。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渠道年久失修,淤积严重,行洪能力下降,堤身渗漏严重,每遇暴雨漫堤垮堤、山体滑坡频发,淹没农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些年,当地乡政府及水利部门组织施工抢险队对渠道进行了疏挖清障,对部分堤段进行了护砌,防汛形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因资金短缺,整修规模有限,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亟需治理。
二、我厅将积极支持东郊乡横新撇洪渠治理
因水利部、财政部明确规定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特指集雨面积为200~3000km2之间的河流治理项目,东郊乡横新撇洪渠集雨面积仅为3.8km2,无法纳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范围,我厅将积极争取从其他渠道解决横新撇洪渠治理部分补助经费,同时优化设计及泄洪调度,解决撇洪渠急需处理的主要问题及防洪压力。
一是“五小水利”项目。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2013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由省级财政统筹涉水部门每年筹措10亿元,连续5年开展以“小塘坝、小泵站、小渠道、小水池、小水窖”建设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于村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由农民自建自管为主,在县乡政府引导下,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建设。同时,也可积极与水利、农业、国土、财政、农开等涉水部门衔接,争取纳入相关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以以奖代补等形式统筹部分治理经费。建议湘乡市水利局积极协调,按“五小水利”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二是优化横新撇洪渠防洪调度。我厅建议湘乡市水利局将东郊乡横新撇洪渠优化后的防洪调度方案上报湘潭市水利局,由湘潭市水利局协调相关单位,优化暴雨期韶山灌区南干渠下泄入司冲水库流量,减轻横新撇洪渠防洪压力。.
三是我厅已与湘乡市水利局沟通协调,要求水利局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详细查勘,对影响撇洪渠安全的险工险段提出处理措施,同时在上、下游适当位置开设泄洪闸,我厅将争取对险工险段处理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电话:0731-85483041
湖南省水利厅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