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6〕069号 C类)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47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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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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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6〕069号 C类)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47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

1477号建议的答复

 

唐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建新田县三井镇大坝水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坝水库位于新田县三井乡山下村,总库容331.80m3,集雨面积49km2,灌溉下游农田0.5万亩,为小一型水库工程。我厅高度重视大坝水库建设,已累计安排国省投资440万元用于大坝水库除险加固。

新田县属于湘南干旱区,工程性缺水问题比较突出,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地区兴建中型水库,可以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是解决干旱缺水的有效途径。

您提出的将三井镇大坝水库升型为中型水库,目前尚不具备开展前期工作的条件。按照国家基建程序要求,水库升型的程序是必须是经充分论证后进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后报有关部门审批立项。大坝水库扩建工程未能纳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20132017年)》,故暂不具备立项条件。

下阶段,我厅将指导新田县对工程扩建可行性及占地移民安置等进行充分论证。如经论证具备建设条件,建议将其纳入新田县县级水利规划,在技术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立项。

感谢您多年来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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