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5〕115号A类)关于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82号建议的答复函

  • 索引号:430S00/201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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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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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5〕115号A类)关于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82号建议的答复函

吴和枝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沅水水源保护的建议》收悉后,我厅十分重视,对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经商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依法保护沅水水源的问题

沅江是我省第二大河流,省境内流域面积约51927平方公里,流经全省21个县市区,是沿岸人民生产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切实加强沅水水资源保护事关沅江两岸人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区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我厅正在组织编制《湖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作为全省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导依据,沅江流域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也已经纳入整个规划体系,目前规划已经基本完成初稿。同时,常德市沅江水源地已被明确为国家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我厅也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常德市沅江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目前常德市人民政府正在抓紧实施达标建设。流域内其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已纳入我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我厅正在组织编制各水源地保护规划。

二、关于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的问题

根据省人民政府深化改革要求和相关领导批示,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正在积极协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在水质监测及信息共享方面,目前在沅江流域,省环保厅建有25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信息已在政府及相关部门共享,并通过媒体进行全面公开。在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方面,我省已出台《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省、各市州成立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全面推进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效提高了环境应急水平。其中,怀化市已与贵州铜仁市联合制定《怀化市、铜仁市两地环保部门跨流域环境应急工作联动方案》。在联合监管机制方面,省发改、水利、环保、经信等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过联合执法,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三、关于强化沅水保护手段的问题

1、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开展确界立碑。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复我厅的《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湘政函〔2014183号),我省共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88个,其中沅江流域共划定20个。从2014年开始,我厅已启动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确界立碑工作,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

2、严格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我厅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2014年度沅江干流全年无新增和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批,严格控制取水许可审批和涉河建设事项审批。

3、严格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全部划为禁采区,对违规开采行为高压打击。

4、严格禁养、坚决取缔水上餐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实施搬迁或关闭,严厉打击倾倒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行为,并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设立的水上餐厅和娱乐场所。

5、加强监察执法。严厉查处危及水源安全的各类违法案件,依法清理整治水源地污染源,有效保证水源安全。

6、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我省每年均组织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地方整改。按照要求,环保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明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四、关于抓好环境污染整治的问题

1、在企业环境监管方面,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已明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进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制定了2015年全省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对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检查。

2、对沅水流域排污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建立了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坚决打击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检查,全面排查、依法查处和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

3、做好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和污水收集,在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方面,一方面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降低农药、化肥使用强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另外方面,积极推动农村环境整治,通过竞争立项鼓励地方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沅江流域的吉首市、津市市已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管理,严格准入政策,推广科学的畜禽养殖模式。

五、关于提升动态监测能力的问题

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在沅水流域共设有水功能区监测断面35处,省界断面2处,市州界断面4处,每月对全流域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并定期发布《湖南省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同时,我省已出台《湖南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6)》,明确按县有能力、市有重点、省有特色的原则,通过23年努力,建立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域,比较科学完善的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覆盖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排污单位、运行稳定规范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客观、真实、有效,全省还启动了监测数据质量年系列活动。此外,还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规范环境监测信息的发布内容、形式和方法,定期组织编制及发布各类环境监测结果。

六、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问题

近年来,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加大水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出台了湖南省地方用水定额强制性标准,利用322日~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机会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全省各行业和广大公众节水、管水、护水意识正在全面形成。省环保厅则结合新环保法的宣贯,积极推动六五环保宣传、一号工程系列报道、新环保法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等系列宣传活动,同时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开展新环保法知识百日竞赛、节水校园行等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公众树立低碳消费和绿色消费理念,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的格局。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水利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永刚

联系电话:0731-85483138

 

 

 

 

 

湖南省水利厅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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