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5〕096号B类)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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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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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5〕096号B类)关于对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12号建议的答复

连建华代表:

您《关于对洞庭湖区重要内湖(瓦岗湖)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瓦岗湖位于益阳市沅江市北部、大通湖垸境内,集雨面积214.1平方公里,内湖水面8.08平方公里,调蓄水量860万立米,保护人口14.12万人,保护耕地16.99万亩,灌溉面积18.99万亩;现状堤长68.63公里,堤顶高程28.90米左右,堤面宽0.55米,内外坡比11.512.5,沿岸穿堤建筑物106处,承担了沅江市北部三个乡镇的防汛排涝与生产灌溉任务。由于瓦岗湖渍堤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标准低,存在堤身断面不足、堤身隐患多、穿堤建筑物沉陷断裂等安全问题,同时配套的泵站建筑物年久失修、机电设备老化严重,渠道淤塞、灌排不畅,制约受益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实施整治。

我厅高度关注瓦岗湖治理,实施了一系列工程,开展了大量规划与前期工作。一是实施了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从2006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我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的各项工作,2006~2008年共计安排投资2.29亿元实施了明山、大东口等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提高了大通湖、瓦岗湖等内湖排效率。二是积极将治理内容列入相关规划。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内湖撇洪河治理规划》,纳入了瓦岗湖治理内容,包括堤防加培31.7公里、堤身堤基防渗7.15公里,穿堤建筑物改造99处等,估算投资约1.2亿元。同时,在《洞庭湖区综合规划》修编过程中,将《湖南省内湖撇洪河治理规划》内容与中小型电排改造内容纳入。但目前,国家未启动内湖治理的计划,尚无资金投入支持。三是积极推进洞庭湖北部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我厅正在组织编制洞庭湖北部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方案论证与可研报告,拟纳入我省洞庭湖北部地区(涵盖大通湖垸)水资源配置、垸内水环境整治等工程,治理内容含瓦岗湖及其连通的渠道、泵站治理内容。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推进洞庭湖北部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安排适时推进内湖整治和中小型电排更新改造相关前期工作,并积极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国家相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资金支持,早日启动瓦岗湖等内湖治理工程建设。

感谢您对湖南水利事业的关心。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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