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5〕059号B)对《关于解决因永兴一级水电站顶托造成程江流域、资兴市北部乡镇严重洪灾建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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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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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德文等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因永兴一级水电站顶托造成程江流域、资兴市北部乡镇严重洪灾建议》收悉后,我厅特派专家组到永兴县、资兴市进行了现场调研,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现答复如下:

永兴一级电站是按照湘水电小电字〔1988〕第71号《关于永兴县永兴一级水电站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批复建设的,批复正常蓄水位为106.5米,闸门是由710m×9m的弧形门加410m×3m的高堰闸门组成。电站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了设计变更,取消中墩、4扇高堰闸门及相应的启闭设备,将溢流坝改为滚水坝,坝顶高程更改为107.5米。并于1993年向省水利水电厅上报了《永兴县永兴水电站工程指挥部关于要求将永兴水电站左岸高堰改成滚水坝的请示》(永电指〔199309号)。我厅于1996年以湘水电农电便字〔1996〕第04号对该设计变更进行了批复,要求维持正常蓄水位106.5米不变。

由于该电站已建成运行二十余年,专家组未能找到设计变更后的相关资料,目前无确切资料表明该设计变更是否影响原定的防洪标准。对此我厅已下函要求郴州市水利局督促永兴一级电站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分别在设计标准洪水和超设计标准洪水两种情况下,针对设计变更后现有泄洪断面对上游的防洪影响进行后评价,同时依据评价结论,提出保障拦河坝正常泄洪的措施,必要时需提出技改方案。

据现场调研发现,永兴一级电站日常运行水位为106.6106.8米,超出正常蓄水位0.10.3米,我厅也已责成其必须严格按照106.5米的正常蓄水位运行。

针对此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将持续跟进,在永兴一级电站完成相关技术资料后,作出进一步回复,望理解与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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