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水提〔2015〕056号B)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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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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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水提〔2015〕056号B)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5号建议的答复

曾晓桃等3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蔡锷水库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拟建的蔡锷水库(山门水库)位于资水一级支流黄泥江流域的洞口县山门镇里仁村,坝址距离洞口县城23公里,是一座兼有防洪、供水和灌溉等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蔡锷水库修建后,可提高下游防洪标准,解决当地灌溉用水紧张问题,增加区域发电供应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旅游发展,对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厅高度重视蔡锷水库建设,多次与水利部、长江委进行汇报与衔接,已将蔡锷水库纳入衡邵干旱走廊治理规划和正在修编的资水流域综合规划,并向水利部申报争取纳入全国十三五中型水库建设规划。项目的规划依据充分,可以按国家有关程序申报立项,但中型水库建设国家尚无资金渠道,建议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开展必要的前期论证,并拓宽筹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我厅将继续支持蔡锷水库的建设,加强技术指导,积极协助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一旦国家有此类项目资金安排,我们将给予重要倾斜。

感谢您多年来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水利厅

20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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