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430S00019/2017-6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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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 发文日期: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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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概况

  

  省水利厅为主管水行政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有1个一级预算单位、19个二级预算单位和15个三级预算单位。厅机关本级为正厅级行政单位,财政预算为全额拨款单位;19家二级预算单位中财政预算差额拨款单位5个,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14个;三级预算单位15个均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厅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财务处、建设管理处、水土保持处、科技外事处、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处、农村水利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共12个职能处室。

  

  (二)人员情况

  

  2016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核定批复我厅在职人员编制数为3441人,其中行政编制94人,事业编制3347人,至2016年12月31日,我厅实际在职人员数3351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3264人。

  

  二、工作职责

  

  研究拟定全省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和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省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工作;指导全省水利队伍建设;完成好综合协调、宣传信息报送、行政审批及行政许可、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党群工作;组织指导厅机关及在长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务干部的培训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协同纪检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年度预算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16〕12号、湘财预函〔2016〕13号及2016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文的文件,我厅的财政拨款收入111,137.3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1,13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4.24万元,项目支出77,833.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33,304.24万元,决算数31,341.97万元,结转1,962.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7,833.12万元,决算数63,129.24万元,结转14,703.88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

  

  (1)受财政指标下达时间较晚的影响,来不及安排支出,产生了较大额指标结转。

  

  (2)项目跨年度等原因,资金需按照实际进度进行拨付,形成当年支出结转。有基本建设资金为政府采购款项,根据合同需跨年支付,有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为多年度,按进度需跨年支付。

  

  (3)项目质保金,需待以后年度质保期满支付。

  

  (三)财政指标结转情况

  

  预算可用指标 111,137.36万元,实际使用94,476.42 万元(与决算报表支出差异5.21万元,主要由于未结算住院借支和未及时支付的养老保险形成),年末结转资金为16,660.9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2016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575.08万元(年初预算数486.08万元,年中追加防汛应急公车运行费指标89万元),决算数500.17万元,控制率86.97%。

  

  2、与上年比较,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00.17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814.59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支出314.42万元。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公车改革,车补发放到个人。

  

  3、“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我厅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要求每个处室严格落实公函接待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预算的基础上至少降低10%,此项措施使我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得到控制,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在我厅逐步形成。

  

  (五)专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支出预、决算情况

  专项支出预算数77,833.12万元,决算数63,129.24万元,预算执行率81.11%。其中业务工作专项上年结转12,536.59万元,年初预算1,441.79万元,本年追加10,678.79万元,决算数17,158.56万元,预算执行率69.59%;运行维护专项上年结余2,063.22万元,年初预算987.60万元,本年追加1,517.03万元,决算数2,637.09万元,预算执行率57.73%。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上年结余3960.45万元,年初预算16万元,本年追加29430万元,决算数31755.57万元,预算执行率95.06%。

  

  2、项目完成情况

  

  (1)业务工作专项项目完成情况。高职院校达标建设:1)出版11部规划教材,2)实习实训场地改扩建,新建4个校内实训室、改造10余个校内实训室,3)建成水利博览馆数字虚拟馆和微课制作室,成功立项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示范校,教师获得国家级信息化教学设计多个奖项,4)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通过了省教育厅的验收;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1)完善实训室,新增水泵模型室,岩石标本室,改造三级枢纽、防汛抢险实训室,2)组织老师外出培训,交流学习;水利行业教育培训专项:完成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3700余人次;完成洞庭湖区重要堤防加固工程可研报告、省治涝规划、湘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十三五”人饮巩固提升规划、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洞庭湖区排涝近期重点工程建设方案和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水利血防三期规划的修改和审查;开展了全省水利信息发展水平现状调查,组织编制了《全省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初稿和《全省水利信息资源综合管理与应用项目建设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厅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升级改造厅行政资源管理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集中培训,培训人员200人次;对长株潭绿心地区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取得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分布等情况,分析比较年度变化情况,编制调查报告、数据集、图片集;分析比较遥感手段调查土壤侵蚀的可靠性和可行性,为全省水土流失遥感数据提供较详实的基础数据;利用监测数据研究建立湘中红壤丘陵土壤侵蚀模型;对全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场、站的设施进行改造、为其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人员培训;成立河流基本情况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完成湖南省流域面积10~50km2的河流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外业调查、查勘、清查阶段内业的各项主要任务。

  

  (2)运行维护专项项目完成情况。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水利信息系统等进行了运行维护,对超期服役,设备老化、功能滞后、故障增多、安全隐患增多的数字语音交换机系统进行了更新改造;对96公里干渠全线先后开展了6次安全大检查,加大干渠维修,保障灌区安全运行。

  

  (3)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安全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国家可研批复分两期开展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一期工程实施一线老堤加固、基础设施完善与人口集中的安全区、安全台,以及与部分生产转移道路桥梁、临时分洪口门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安全区11个,总面积35.74km2;新建安全台2个,总面积52.85万㎡;加固一线老堤加固56.445km;新建扩建转移道路69.982km,配套桥梁34座;修建临时分洪口门3处。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水利部批复,工程总投资30.16亿元,国家定额补助19.14亿元。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我省水文监测系统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问题,大江大河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将显著增强,大大提高大江大河水文测站的测洪、抗洪能力,部分改善基层水文测站的生产生活条件。湖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划项目在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步伐,加大力度,规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服务好现代化农业发展总格局,实现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工程类别、不同作物类型实施分类水价制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提高了灌区工程完好率、配套率,改善了灌区农业生产条件,极大提高了灌溉保障率。该项目通过对水土保持工作措施的实施,改善了灌区受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使灌区的水土流失大大减轻,提高了当地的植被覆盖率,改善了周围的空气和水质资源状况,增加了灌区群众的经济收入,优化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经济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厅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的开展和资金的投入,项目实施过程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类别和额度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政府采购和办理固定资产出入库登记手续,确保不出现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

  

  四、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状况

  

  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除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我厅在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

  

  1、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了以厅领导组成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强化了各预算单位和处室的预算管理意识;厅机关和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实行经费指标包干制,在整体预算批复后由厅财务处下达预算包干指标,并在每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向厅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加强了全年预算管理。

  

  2、重视国家、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厅财务系统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并对照规范要求,组织厅本级及相关部门进行内控情况的梳理和自查。

  

  3、建立了各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编制了《湖南省水利厅内部控制手册》,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1)建立了《财务管理办法》,涵盖的管理制度有: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其中:预算管理制度对厅机关、厅直共18家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以及专项资金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到决算及预算管理评价工作都进行了规范。

  

  (2)对三公经费等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招待费的控制;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厅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湘水办〔2012〕35号)文件和《湖南省水利厅机关厉行节约管理办法》( 湘水办〔2013〕62号)文件,加强对厅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和督查力度;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厅会议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厅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厅印刷费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厅公务机票定点采购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厅机关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支出的管理。

  

  4、建立了财务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并以《湖南省水利厅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形式予以确立,实行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制度、预算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和预算执行通报与约谈制度以及预算执行督查制度,加强了对厅直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支出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5、严格制度的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控制。出台了《湖南省水利厅“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湘水办〔2013〕58号)文件,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招待费用审批、审核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好的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评价方面

  

  1、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97.38%,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下降38.6%。

  

  2、预算执行方面,预算完成率85.00%,预算控制率 6.58%。

  

  3、预算管理方面,本着厉行节俭、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和审批制度与程序,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根据湖南省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厅预决算相关信息均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南水利网进行了公开披露。

  

  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定期进行了盘点和清理,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总体有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厅2016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社会效益和行政效益

  

  全厅上下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目标任务,坚持改革创新,狠抓贯彻落实,坚持生命至上,克服雨情汛情较以往时段雨量大、河湖水位高、超警站点多、局部灾损重等困难,全省上下严密防守、科学抗灾,夺取了防汛抗灾全面胜利;坚持把加强水利建设作为“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超前谋划,强化督导,加快建设,至12月底,全省落实水利建设投入262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有效发挥了投资拉动经济作用;强化涉水管理,依法治水取得新进展,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好转;锐意改革创新,水行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农田水利改革取得新突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机关效能取得新提升,2016年度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省内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水环境、气候及生活环境,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的美好期待,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我厅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模范职工之家”,获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直单位驻村帮扶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志愿服务项目全国金奖等一系列荣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我厅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单位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不足,年初预算编制未能反映单位资金需求的全貌,因工作需要的部分必须支出的费用只能在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中列支。

  

  2、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因为部分专项资金于2016年11月份下达,影响项目支付进度,造成年终资金结转。

  

  3、个别项目资金支付滞后。由于项目实施的季节性、周期性和协调性,个别项目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影响了部门预算执行效果。

  

  七、改进措施和建议

  

  1、强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对部分单位年初预算经费不足的情况,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支出等硬性支出优先保障,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解决预算资金缺口问题。

  

  2、积极沟通协调,尽早下达资金指标。针对指标文下达工作,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及时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对财政资金下达时间比较晚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实现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3、优化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在资金及时到位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及时支付项目进度款。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评价范围为厅机关及厅直35个部门预算单位,资金口径为省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包括中央资金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专项资金重点评价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x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基础数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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