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高椅水电站取水许可延续和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3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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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高椅水电站取水许可延续和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382号)
申请人: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5694000020A
法定代表人:赵丹 职务: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住所:会同工业集中区(水平溪)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9月29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高椅水电站取水许可延续和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相关规定,经评估,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换发新的取水许可证(见附件)。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申请人所属高椅水电站取水许可证编号为“B431225S2022-0084”,装机容量为25MW(2×12.5MW),多年平均年取水量为240800万m³,取水地点位于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高椅乡高椅村巫水干流,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生产,取水用途为河道内生产用水-水力发电,水源类型为地表水。
二、同意申请人所属高椅水电站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周新良变更为赵丹。
三、为保障电站下游河道生态及两岸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申请人应加强库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定期开展库区和发电尾水水质监测。高椅水电站坝址所在断面最小下泄流量为8.42m³/s,电站运行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配置,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最小下泄流量的实现,下泄流量信息应接入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
四、申请人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水利厅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
五、申请人应加强对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并按照计量设施检定校准的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可靠。
六、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4〕21号)等现行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七、该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请申请人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应服从省水利厅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省水利厅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延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变更,应向省水利厅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变更。
九、申请人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附件: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高椅水电站取水许可证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17日

湘公网安备:430111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