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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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书(湘水许〔2025〕252号)
申 请 人:湖南省智俊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俊 职 务: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3580906350L
住 所 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南岭大道1133号拆迁安置楼10栋401
我厅于2025年6月5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类别)延续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准予申请人延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检测范围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类别。
二、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申请人可登录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http://sljsjg.slt.hunan.gov.cn:8890/platform/Home)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联系电话: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0731-85483258,85486100
省政务服务窗口 0731-82213041
湖南省水利厅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