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利科技项目验收应注意事项
一、验收会应提交资料
1、验收申请表(参见附表)
2、合同书复印件
3、工作总结报告(含资金决算表,在验收报告书当中有,必须有单位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工作总结报告大致格式(包括项目名称、任务来源、研究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推广效益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展望等)。
4、技术总结报告(包括项目名称、摘要、立项背景、研究内容、主要技术关键点与创新点、研究技术路线及方法、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展望等)。
5、汇报PPT
6、验收意见初稿(参照以下格式起草)
7、验收报告(参见附表)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验收后应提交资料(请在验收会后一个月内提交,同时发送电子版)
1验收材料合订本(参见附表)(包括验收报告,参见下面格式)(经验收后专家审查修改后的材料,材料中要求盖章处须盖红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水利科技成果公报电子版(参见以下格式)
3、通讯地址
邮编:41000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科技外事处 罗宋冰
电话:0731-85483137 85483014
电子邮箱: 314705813@qq.com, 79394749@qq.com
南水利科技项目验收应提交资料清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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