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桃江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桃政发〔2026〕1号),对该县辖区内所有水文监测站点及设施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与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及规范。
本次划定工作严格遵循新修订的《湖南省水文条例》相关规定,由益阳水文中心全程指导,桃江县水文局牵头实施。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多方研讨、履行法定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贴合县域实际的科学方案,确保了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的权威性与可操作性。
目前,桃江县水文局正依据方案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切实保障水文监测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
益阳水文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桃江经验”为示范,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区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指导与统筹,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力争于2026年12月底完成全市所有水文监测站点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为湖南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