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湖南省水利学会  时间:2024-02-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湖南省水利学会。英文译名为:HUNAN  HYDRAULIC  ENGINEERING  SOCIETY,缩写为:HHES”。

第二条 湖南省水利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水利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团体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全省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我省水利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学会党组织政治核心、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的作用,把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性国家,促进水利科技人才的成长,促进水利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促进水利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讨论;坚持民主办会;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努力为水利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水利企业和会员服务;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会;团结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在党领导下为湖南省水利改革发展事业而努力奋斗。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学风道德建设。

第四条 本会接受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省水利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水利学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邮编:410007,本会秘书处设在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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