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泥沙颗粒分析是确定泥沙样品中各粒径组泥沙质量占样品总质量的百分数,并以此绘制级配曲线的全部计数操作过程。泥沙颗粒分析的目的,是取得泥沙颗粒级配的断面分布和变化过程的资料,为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资料。
12.2 选用颗粒分析方法,应根据泥沙样品的种类、粒径范围、沙重和设备条件等情况按下列要求确定
①不同分析方法的适用粒径范围及沙重要求见下表
不同分析方法的适用粒径范围及沙重要求
分析方法 |
测得粒径 |
适用粒径范围(mm) |
适用沙重或浓度范围 | |
沙重(g) |
浓度(%) | |||
尺量法 |
三轴平均粒径 |
D>32.0 |
|
|
筛析法 |
筛析粒径 |
0.062~32.0 |
0.3~20 3.0~50.0 |
|
粒径计法 |
沉降粒径 |
0.062~0.5 0.062~1.0 |
0.1~1.5 0.1~5.0 |
|
吸管法 |
沉降粒径 |
0.002~0.062 |
1.0~10.0 0.6~6.0 |
0.1~1.0 0.1~1.0 |
消光法 |
沉降粒径 |
0.002~0.062 |
|
0.05~0.5 |
离心沉降法 |
沉降粒径 |
D<0.031 |
|
0.5~1.0 |
② 当采用新的颗粒分析方法或改变主要技术要求时,应用标准方法或标样进行检验。采用新方法或改变主要技术要求后,小于某粒径沙重百分数的系统偏差的绝对值,在级配90%以上部分应小于1,在90%以下部分,用重力沉降分析法时应小于2,用离心沉降分析法时应小于3;小于某粒径沙重百分数的随即不确定度应小于7。
12.3河流泥沙的分类(单位:mm)
粘粒 |
粉砂 |
砂粒 |
砾石 |
卵石 |
漂石 |
<0.004 |
0.004~0.062 |
0.062~2.0 |
2.0~16.0 |
16.0~250 |
>250 |
12.4 颗粒分析的上限电,累积沙重百分数应在95%以上,当达不到95%以上时,应加密粒径。级配曲线上端端点,以最大粒径或分析粒径的上一粒径处为100%。悬移质分析的下限点,应至0.004mm,当查不出D50时,应分析至0.002mm。推移质和床沙分析的下限点的累积百分数应在10%以下。
12.5 床沙、推移质沙样粒径大于2mm的部分不得分样,悬移质沙样中粒径大于0.062mm的部分小于2g时,也不得分样,颗粒分析试样,必须是分散的颗粒体系,对试样进行分散处理时,不得破坏颗粒形状。悬移质沙样在浓缩处理过程中,不得加入任何凝聚剂。采用沉降法分析的试样,应保持湿润。从取样到分析不得超过一个月。
12.6 各种备样设备的适用范围:①分样器。旋转式和两分式适用于粒径1mm以下的悬液沙样;两分管式适用于粒径0.062mm以下的悬液沙样;管戳取式适用于粒径2mm以下的干沙样。②分散器:滚筒碾压式分散器适用于粒径2mm以下的干燥沙样;手持搅拌器和双管机械搅拌器适用于悬液试样的物理分散。